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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六大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賃房:讓住房困難群體安居
7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意見》旨在從土地、資金、金融、稅收支持以及優化行政審批等6大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
一是小戶型、低租金滿足新市民住房要求。此次《意見》中明確指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二是鼓勵多主體參與供給,快速擴大房源規模。《意見》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
三是盤活存量,緩解職住不平衡的矛盾:《意見》提及,堅持供需匹配。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結合現有租賃住房供求和品質狀況,從實際出發,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切實增加供給。
四是加強金融支持,提高租賃企業的積極性。《意見》提出,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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